【纪委有话对你说】第1期
@干部员工,疫情防控纪律不可违!
【我的小难题】
王某是一名防疫查验点工作人员,最近犯了愁。盼星星盼月亮,远在疫情重点地区的孩子终于可以返家了。然而,因疫情形势又有反复,单位要求干部员工非必要不离开本地,离开本地必须报上级审批。王某看着孩子的照片,思念之情油然而生,不禁动起了心思:“如果我自己开车,悄悄接孩子回家,带好口罩做好防护,谁也不接触。回来再向社区报备,应该不会有事吧?”
【纪委来回答】
疫情期间,不少家庭分隔两地。王某担心、思念孩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擅自将孩子从疫情重点地区带回家中,极有可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王某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纪律,执行非必要不离开本地要求。如确有必要出行,也应该严格履行报批程序,获上级批准后方可出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不按照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集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管理标准(SZNY-M01-32)》第3.6条领导干部个人重大请示第5款规定,领导干部……离开工作所在地……需请示所在党组织,根据党组织或上级意见办理。另重要敏感岗位人员离开工作所在地请示手续,根据所在单位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外,还有一些违反疫情防控纪律的行为,干部员工也应杜绝。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编造散布虚假疫情信息,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不按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不配合身份登记规定,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活动,疫情期间违规操办婚丧喜宴等。
疫情防控,靠你靠我靠大家。王某不论是作为普通公民,还是作为防疫人员,都应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勿违背组织纪律擅自行动,这样不但会对疫情防控造成不良影响,也会给自己带来严重后果。
【案例展示】
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裴某某未按规定报备个人去向、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问题。2022年3月26日,裴某某在高速道口防疫查验点工作期间,未经单位负责人批准,违规办理应急车辆通行证,未按规定向单位报备因私外出情况,驾驶车辆前往安徽省巢湖市接疫情重点地区返家的儿子。当日返回后,裴某某向居住地社区进行了报备,社区要求裴某某父子居家隔离。次日,裴某某未经单位和社区同意,又驾驶车辆送其堂姐前往安徽省巢湖市。裴某某明知市外返回人员应当落实“落地检”要求,但两次外出返回时都没有遵守防疫查验规定,对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4月13日,裴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扩展阅读】
中秋、国庆将至,党的二十大在即,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广大干部、党员要从违纪案例中汲取教训,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履行责任、带头遵守纪律,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各单位要坚决扛起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不敷衍应付,不作风漂浮,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